30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二十九、確立靈魂與身體存在的起因是同一的教義。[1]
1. 我們在教義上也不應
先將人塑造成泥像,然後說靈魂是為此而生;因為果真如此,理智的本性就會顯得比泥像更不寶貴。但既然人是合一的,是由靈魂和身體組成的存有,我們就應當假定他存在的開端是合一的,對兩部分而言都是共同的,這樣他就不會發現自己是自己的先後,如果身體元素在時間上是先的,而另一部分是後來的添加;但我們應當說,在神預知的大能中(根據我們論述中稍早闡明的教義),人性的全部豐盛都預先存在(先知書也為此作證,它說神「在萬事未有以先就認識萬事[2]」),並且在個體的創造中,不將一個元素置於另一個之前,既不將靈魂置於身體之前, 也不反之,以免人因時間上的差異而分裂,與自己相爭。
2. 因為正如我們的本性
根據使徒的教導被視為雙重的,由可見的人和隱藏的人組成,如果一個先來,另一個後至,那麼創造我們者的能力就會顯得在某種程度上不完全,好像不能一次性完全勝任整個任務,而是將工作分開,輪流處理每一半。
3. 但正如我們說,在
小麥或任何其他穀物中,植物的整個形態都潛在地包含著——葉子、莖、節、穀粒、芒——我們在描述其本性時,不說這些東西有任何預先存在,或在其他東西之前產生,而是說存在於種子中的能力以某種自然秩序顯現出來,絕不是有另一種本性注入其中——同樣,我們假定人類的胚芽擁有其本性的潛力,在它存在的最初階段就已播種其中,並且它隨著向完美狀態的發展,通過自然的序列而展開和顯現,不藉助任何外在之物作為達到完美的踏腳石,而是自身在適當的過程中推進到完美狀態;因此,說靈魂先於身體存在,或身體沒有靈魂而存在,都是不正確的,而是兩者有一個共同的開端,根據屬天的觀點,這開端是神最初的旨意所奠定的基礎;根據另一種觀點,則是在生育之際產生。
4. 因為正如我們在身體受孕的植入物尚未成形之前,無法辨識肢體的關節,同樣,在靈魂的屬性尚未發展到運作之前,也無法在其內部感知到它們;正如沒有人會懷疑,如此植入之物被塑造成各種不同的肢體和內部器官,並非藉由任何外來力量的引入,而是藉由其內在的力量將其轉化[3]為這種能量的顯現——同樣,我們也可以用類似的推理,在靈魂的情況下,即使它沒有通過任何活動的顯現而被明顯地認識到,它仍然存在;因為未來人的形態也潛在地存在,但卻被隱藏起來,因為在必要的事件序列允許之前,它不可能被顯現出來;同樣,靈魂也存在,即使它不可見,並且將隨著身體的成長而同時發展,通過其自身固有和自然的運作而顯現出來。
5. 因為受孕的潛力並非來自
死去的身體,而是來自有生命、活著的身體,因此我們斷言,我們不應假定從活著的身體發出、作為生命起因之物本身是死的、無生命的;因為在肉體中,無生命之物確實是死的;而死亡的狀態是因靈魂的撤離而產生。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難道不是有人主張撤離先於擁有嗎——如果他堅持認為作為死亡狀態的無生命狀態先於靈魂[4]?如果有人尋求更清晰的證據,證明那成為活物形成之開端的微粒的生命,也可以從其他標誌中獲得關於這一點的觀念,通過這些標誌,有生命之物與死物區分開來。因為在人類的情況下,我們認為溫暖、有活動、有運動是生命的證據,而身體的冰冷和靜止狀態則無非是死亡。
6. 既然我們看到我們所說的
是溫暖且有活動的,我們由此進一步推斷它並非無生命;但就其身體部分而言,我們不說它是肉、骨、毛髮,以及我們在人身上觀察到的一切,而是說它潛在地是這些東西中的每一個,但卻沒有明顯地顯現出來;同樣,就屬於靈魂的部分而言,理性、慾望、憤怒的元素,以及靈魂的所有能力都尚未可見;然而我們斷言它們存在於其中,並且靈魂的能量也隨著主體以類似於身體形成和完善的方式成長。
7. 因為正如一個人完全發育後
具有特別顯著的靈魂活動,同樣在他存在的開端,他也在自身中展現出與他現有需要相稱和符合的靈魂協作,藉由植入的物質為自己預備合適的居所;因為我們不認為靈魂能夠適應一個陌生的建築,正如印在蠟上的印記不可能與不相符的雕刻相吻合一樣。
8. 因為正如身體從
一個非常微小的原始狀態發展到完美狀態,同樣靈魂的運作也隨著主體的成長而增長和增加。因為在它最初形成時,首先只有其生長和滋養的能力,彷彿是埋在地下的一些根;因為接受者的有限性質不允許更多;然後,當植物向光生長並向太陽展示其嫩芽時,感官的恩賜也隨之綻放,但當它最終成熟並長到適當的高度時,理性的能力開始像果實一樣閃耀,並非一下子以其全部活力顯現,而是通過照護隨著工具的完善而增長,總是結出與主體能力相符的果實。
9. 然而,如果你想
追溯靈魂在身體形成中的運作,「要謹慎自守[5]」,正如摩西所說,你將像讀一本書一樣,讀到靈魂工作的歷史;因為大自然本身比任何論述都更清楚地向你闡明靈魂在身體中各種各樣的活動,無論是總體還是個別的建造行為。
10. 但我認為,詳細地用言語
闡明我們自身中存在的事物是多餘的,彷彿我們正在闡述一些超出我們界限的奇蹟:——誰審視自己還需要言語來教導他自己的本性呢?因為一個人如果思考自己生命的模式,並了解身體在每一個生命運作中是多麼密切相關,就能知道靈魂的植物性[6]原則在最初形成那個開始存在的東西時所從事的工作;因此,對於那些對此事有所關注的人來說,這也清楚地表明,從活體分離出來以產生活物的東西,在自然的實驗室中並非是死的或無生命的。
11. 此外,我們將果核和從根部
撕下的部分種植在土壤中,它們並非因死亡而喪失其內在的生命力,而是將其原型所固有的特性保留在自身中,雖然隱藏,但確實活著;周圍的土壤並非從外部注入這種力量(因為果真如此,即使枯木也會生長),而是使其內在的力量顯現出來,藉由自身的濕氣滋養它,將植物完善成根、樹皮、髓和枝條,如果沒有內在的自然力量,這是不可能發生的,這種力量從周圍環境中吸取其同類和適當的養分,成為灌木、樹木、穀穗或某種灌木類的植物。
腳註
腳註
[1] 另作第三十章。但在狄奧尼修斯的拉丁譯本中,新章節直到希臘文本第一句末尾才開始。正如福布斯所言,無論哪種安排都顯得笨拙:更好的開頭應在上一章的第八節。拉丁文譯本的博德利圖書館手稿給出的標題是:「神同樣創造了人的靈魂和身體。」 [2] 蘇撒拿書 42。 [3] 讀作 αὐτῆς μεθισταμένης(autēs methistamenēs,自身被轉化),似乎意義更佳,但手稿權威似乎不支持此讀法。 [4] 更改了福布斯的標點符號。 [5] 申命記四 23。 [6] 讀作 φυτικὸν(phytikon,植物性)而非 φυσικόν(physikon,自然性),參見第八章第四節腳註六。